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润滑油的代用、混用原则
发布时间:2019-03-19

在实际使用中,会碰到一时买不到合适润滑油的情况,相应的新油品试制或生产没有跟上,不得不用其他的润滑油代替。润滑油脂的混用代用只是以防不时之需,还要注意使用安全。如没正确选用油脂,可能会导致设备发生润滑故障。那么,混用代用油脂需要遵循哪些原则?以下是广东润滑油泵品牌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资料供大家参考。



1、 因为不同种类的润滑油各有其使用性能的特殊性或差别。所以,要求正确合理选用润滑油,避免混用,更不允许乱代用。润滑油代用要遵循以下原则:

(1) 尽量用同一类油品或性能相近的油品代用。
(2) 黏度要相当,代用油品的黏度不能超过原用油品的15%。应优先考虑黏度稍大的油品进行代用。
(3) 质量以高代低。

(4) 选用代用油时还应注意考虑设备的环境与工作温度。


2、 不同种类牌号、不同生产厂家、新旧油应尽量避免混用。下列油品绝对禁止混用。
(1)军用特种油、专用油料不能与别的油品混用。
(2)有抗乳化性能要求的油品不得与抗乳化要求的油品相混。
(3)抗氨汽轮机油不得与其他汽轮机油相混。
(4)含锌抗磨液压油不得与抗银液压油相混。

(5)齿轮油不能与涡轮蜗杆油相混。


3、 下列情况可以混用:
(1) 同一厂家同种类不同牌号产品。

(2) 不同类的油品,如果知道对混的两组份均不含添加剂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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